(1)1年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单笔超过5万人民币;
(2)1年内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万人民币,或违法次数超过5次/超过上年度报关单总票数千分之一;
(3)超过法定期限尚未缴纳海关要求缴纳的税款(包括滞纳金)、罚款(包括加处罚款);
(4)向海关人员行贿;
(5)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事实;
(6)拒不配合海关执法;
(7)转移、隐匿、篡改、毁弃报关单等进出口单证以及与进出口直接相关的其他资料;
(8)拒绝、拖延向海关提供账簿、单证或海关归类、价格、原产地、减免税核查所需资料等有关材料;
(9)被海关责令限期改正,但逾期不改正;
(10)由海关要求承担技术处理、退运、销毁等义务,但逾期不履行;
(11)★报关单涉税要素申报不规范(商品名称、归类、申报要素、减免税、特许权、特殊关系、价格、原产地,具体规范以2022年114号公告为准);
(12)涉及危险品等海关重点关注的高风险商品伪瞒报、夹藏夹带被查发;
(13)其他海关认定的不合规情形。